多微信号登录!两公司利用软件辅助营销被告,腾讯获赔一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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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了腾讯公司与生产销售微信营销软件企业的二审判决书。 厦门联络易 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联络易公司)、广州登堂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登堂公司)利用其开发销售的联络易系统实现多微信号登录、客户资料建档等功能,妨碍微信平台的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1000万元。 “有温度的营销” 判决书显示,联络易系统功能包括辅助品牌营销、多微信号登录、个性称呼群发、客户资料录入、敏感操作风控、智能AI客服等。企业使用该系统不仅能用标签给聊天对象建立数据档案,自动发送设置好时间和内容的朋友圈评论,还能统计生成好友增删报表、会话电话报表、转账红包报表等,实现有“温度”的营销。 联络易软件的登记时间为2018年6月。同年,登堂公司创办了OK微信管理网,和联络易公司主办的微信管理系统网、联络易网、联络易微信管理系统网一起,成为该软件的推广销售平台。 一审法院认为,联络易系统与微信软件网页端和PC端技术上相互排斥,损害了微信服务的安全性及完整性。由于该软件未经同意使用微信客户端内置公钥,服务商接受并处理了来自非微信客户的信息和指令,妨碍了产品正常运行。 联络易公司虽未窃取用户信息,但其伪造客户端实现多个账号同时登录及使用,增加了微信的运营风险。被收集、存储及监控的微信数据存在较高风险,已经威胁到平台的安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不兼容,或其他妨碍、破坏的行为。联络易系统上述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腾讯公司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服务协议》中明确不得实施影响用户体验的行为,尤其严格禁止采用技术手段自动向用户批量推送营销信息。联络易系统在产品介绍、使用手册等多处提示“防止被封号”,说明涉事公司了解运行规则,但仍然选择违背规则,主观故意明显。 由此,联络易公司也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根据一审判决,涉事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登堂公司用“微信”和“weixin”作为网站名称和域名的行为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的规定。据此,联络易公司需赔偿350万元,登堂公司就其中2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登堂公司还需单独赔偿10万元。 二审聚焦在赔偿数额的认定 《联络易报价说明》显示,根据需要登录的微信号个数,联络易系统分为个人版(每年980元含三个授权,每增加一个授权每年需多缴300元),企业版(每年4980元含10个授权,每增加一个授权每年需多缴450元),增强版(每年5980元含10个授权,每增加一个授权每年需多缴550元),私有化组网报价另计。 从腾讯方提交的材料来看,其客户包括泰康人寿、方太、携程、中国联通、新东方、百合网、美联英语等大型企业。一个相关微信账号在2019年间多次发布有关“今天进账应该有五万多”“代理商打了10万过来”“死任务:100万,已完成:90万”等内容,并配有多张转账记录截图。 因此,二审法院对腾讯公司提出的改判联络易公司赔偿1000万元予以支持,同时登堂公司就其中3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无需再单独赔偿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