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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案:不要成为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

山东案:不要成为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在山东于欢案中,公众应保持理性,避免成为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

2016年4月,22岁男子于欢因母亲被催债者欺辱,刺死一名要债者。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3月25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引发舆论关注。

山东案:不要成为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

控诉警察渎职,希望法院从轻判处于欢

舆论主流倾向于“从轻判处于欢”,但出现了极端论调。

一些大V用电影、小说情节脑补于欢母亲被欺辱的场景,质疑抗日、抵抗萨德的必要性,喊出“母辱不护,国辱不御”的口号,企图将舆论凌驾于司法之上。

有人声称会把催债者剁成肉泥,煽动暴力。

维护司法尊严,不要让舆论凌驾于司法之上

这一方舆论最初相对理性,但后来也出现了“于欢活该”的极端论调。

警察处理不当和官方信息不透明

警察不管不顾的态度让人心凉,官方未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导致公众从非官方渠道了解情况,出现信息不对接。

媒体恶意扭曲和引导

一些媒体或自媒体为追求曝光率和点击率,恶意扭曲事实真相,煽动公众情绪。

例如,《南方周末》的标题《刺死辱母者》具有很大的煽动性。

社会普遍缺少法律知识

不少人在自称“法盲”的基础上继续带动舆论,主张无罪释放于欢或认为于欢死有余辜,这都是法盲的表现。

山东案:不要成为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

法律层面的争议点

定性:于欢的行为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

量刑:对于于欢判处无期徒刑是否适当。

区分“媒体事实”和“裁判事实”:现场没有摄像头架设,仅凭记者的一面之词判断事件事实未免武断。

警察是否渎职不作为、高利贷以及涉黑犯罪等问题:山东聊城已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理性看待案件

舆论干涉司法是法治大忌:程序正义始终是第一位的。

避免极端意见:任何极端的意见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等待调查结果:既然相关机关已表态重新调查,公众应保持理性,等待结果。

在山东于欢案中,公众应保持理性,区分“媒体事实”和“裁判事实”,避免被极端舆论裹挟,成为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