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厦门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依据,涵盖管理原则、准入条件、实施期限与区域差异、特殊情形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管理原则与主管部门厦门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和经济来源等作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负责辖区内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二、常住户口准入条件
三、实施期限与区域差异《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实行岛内外差异化落户,岛外四区全面放宽落户条件,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岛内两区逐步放宽落户限制,控制落户规模。
四、特殊情形学生、成建制单位、投资落户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