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名高中生,9天连杀7人,被枪决前提出一要求,让所有人暴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湖南这两名高中生是刘启智和付振立,他们在9天内连杀7人,被枪决前刘启智提出补偿受害者家属以让自己活下去的上诉要求,这一要求因他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后果十分严重而被驳回,维持死刑原判,这一结果让大众认为其罪有应得。
刘启智1994年出生于湖南武冈市一个工人家庭,父母疼爱但教育方式不当,母亲以暴制暴,使他养成骄纵性格,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在学校经常打架,无法与老师沟通,后被学校要求领回家。父亲花高价送他到民办中学,在这里他因与同学贫富差距大而自卑,对钱极度渴望。
付振立同样来自贫穷家庭,不爱学习,与刘启智同病相怜成为好友,两人经常旷课逃学到网吧玩杀人游戏。2012年5月付振立辍学,3个月后刘启智也辍学,付振立为一夜暴富邀请刘启智“干一票大的”,即杀人,刘启智受刺激后同意。

8月21日,刘启智和付振立在武冈市朝阳村杀死一对夫妇,抢走1000多元现金,嫌钱少继续寻找目标。
8月23日,他们来到广东东莞,租住旅馆后以热水器坏了为由将女房东骗来,威胁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女房东不肯便被捅死,之后诱骗男房东说出密码后也未放过他。
8月27日,为方便逃跑他们来到云南,29日住进一家旅馆,用类似方法诱骗女房东吴某。吴某怀有5个月身孕且有一个2岁女儿,刘、付二人未起恻隐之心,为钱杀死吴某,又因2岁女儿的哭声用被子将其捂死。

刘、付二人短短9天时间入户抢劫4次,杀害7人,构成抢劫罪,且都是主犯。
付振立作案时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被判无期徒刑。
刘启智作案时已满18周岁,被判死刑。他死到临头才后悔,提起上诉并提出补偿受害者家属以让自己活下去,但因其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后果十分严重,二审维持原判。

刘启智和付振立的犯罪行为给多个家庭带来沉重打击,尤其是怀有身孕的孕妇和2岁女孩,他们还没开始人生就被残忍杀害。刘启智在死刑前的上诉要求被驳回,这一结果让大众认为其罪有应得,暴怒于他的残忍行径和对生命的漠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