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篮为郭士强提出上诉被驳回(法院认定解约违约金不应减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广州男篮和主教练郭士强的解约纠纷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在去年12月,广州男篮宣布解除与郭士强的合同,并称其存在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而郭士强则认为自己被解约是因为球队成绩不佳,同时也表示自己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此后,双方一直在解约金的问题上产生分歧。
法院认定
最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广州男篮解除与郭士强的合同是违约行为,但郭士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约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应减免。
广州男篮提出上诉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广州男篮方面表示不满,认为法院未能充分考虑球队成绩不佳等因素,导致解除合同的必要性。因此,他们决定提出上诉,希望得到更好的结果。
上诉被驳回
然而,最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并驳回了广州男篮的上诉。法院认为,广州男篮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郭士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因此解除合同是违约行为。同时,法院也认为,解约违约金的减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不应随意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