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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润龙的一审宣判

许润龙的一审宣判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江西省交通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许润龙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许润龙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润龙的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