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还未结束个别学生已进看守所,触犯了这一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这些学生在暑假期间触犯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体来说:
犯罪行为:这些学生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其犯罪提供了帮助,如提供银行卡以及手机银行账户用于走账,从而赚取提成。这种行为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涉及金额与案件:他们帮境外诈骗分子洗钱148万余元,从中获利89062元,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3件,情节严重。
“帮信罪”的定义:根据刑法规定,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他行为类型:除了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银行账户外,“帮信罪”还包括提供或操作特定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等行为。
因此,学生们在暑假期间因参与洗钱、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等违法行为,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提醒广大学生在寻找兼职时要警惕“高薪”诱骗,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