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母亲精神病的朱金红现状?她母亲唐美兰受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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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的代理律师郭乘希,看到《扬子晚报》对精神病患者朱金红一案的报道,我感到义不容辞地要为社会揭示真相。唐美兰是一位充满爱心、坚韧不拔、伟大的母亲和奶奶。朱金红有着家族精神病史,她的父亲朱仲岩的两个亲生姐姐都是先天性痴呆,早已去世。朱金红的丈夫朱仲岩智力有限,老实木讷,照顾、教育孩子;开小食店做生意;借钱盖房子等家中内外事务都是唐美兰一人承担。他们含辛茹苦养大了三个女儿,培养朱金红上了大学,又辛辛苦苦把孙子(朱金红的儿子)从出生到现在十几年拉扯大。《扬子晚报》的报道断章取义、颠倒黑白,对唐美兰的母爱精神进行了无理的攻击。朱金红于2000年2月因丈夫有外遇,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调解与丈夫陈志强离婚,其婚生儿子陈家伟的监护权归朱金红。2000年9月朱金红赴日本与第二任丈夫井上诚(日籍)结婚并在日本定居,其儿子陈家伟交由其母唐美兰代为照顾。2003年朱金红在日本又生一子井上翔,由于在日本过着居家太太的生活,长期与社会、人群缺少接触,再加上第一次婚姻中情感背叛的刺激,朱金红开始出现失眠、焦虑、迫害妄想等精神分裂的症状。2004年朱金红随其丈夫到中国东莞工作。2006年8月,朱金红在东莞大街上突然遭到抢劫,极度惊吓后,其精神分裂症状日趋严重,因怀疑其丈夫井上诚有外遇并对其下毒,与其丈夫发生激烈矛盾后于2007年3月从东莞独自回通。朱金红的母亲和姐姐于2007年4月2日、4月24日、4月27日三次陪同朱金红到南通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就诊,根据朱金红的症状和病情,医生给她服用专门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品——利培酮等。当时医生曾建议住院治疗,但朱金红的母亲和姐姐为了保全朱金红的名声,没有同意住院而是带她回家服药、调养。经过母亲和姐姐一年多的精心照顾、服药、调养,朱金红的迫害怀疑症状逐渐消失了,身体状况恢复了正常。2008年8月,朱金红携子陈家伟去日本生活。在日本期间,由于未能坚持连续服药,朱金红的迫害妄想症又复发,且更加严重,怀疑其日籍丈夫及日籍婆婆欲下毒对其谋财害命,其丈夫井上诚只得送她住进当地的精神病院治疗。但朱金红出院数周后又指责丈夫井上诚在谋害她,为此朱金红坚持与丈夫离婚后于2008年12月携仿汪子陈家伟从日本返通。2008年12月从日本回到南通后,朱金红先是怀疑其母亲、姐姐要谋害她而从三余镇她父母的家中搬出,携儿子租住到南通市北郭新村;继而又怀疑亲生儿子陈家伟对其食物中下毒而痛打儿子,用小凳子砸伤了当时年仅8岁的儿子的脖子,并把儿子扔在三余镇她父母家的小道旁,对流着眼泪、惊恐万分的儿子说:“找你奶奶去吧,你和她一伙都是来谋害我的!”说罢朱金红自己扬长而去,可怜的孩子只得咽着眼泪自己走到奶奶家。在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一年多的时间内,朱金红既没有给儿子寄生活费、学费,也没有打电话给孩子问候孩子的情况,孩子的一切生活营养、教育、医疗费用均由其母唐美兰承担。这样无情弃子的出格行为显然不是精神正常的母亲所为。荒唐的是,《扬子晚报》刊登的所谓朱金红的“遗嘱”中写道“我愿意把我的三套房产交给当地慈善机构,用于资助需要帮助的人群。”这份彰显公益、慈善之心的“遗嘱”却只字没有提到年仅11岁、于法于理于情她均应当尽抚养义务的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