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高级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高级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演员经纪人委员会制定,旨在规范高级演出经纪人员从业行为,自2020年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二、从业规范
为法规禁止内容提供经纪服务。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或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证书。
伪造合同、演员授权等隐瞒重要事项。
对演出项目或业务进行虚假宣传。
组织演员假唱、假演奏或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实行年度备案制度,持证人员应每年提交年度业务备案报告。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交流活动。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监督管理
违反禁止行为且经查实处罚的,注销证书并5年内不得考取或永久不得重新申请。
连续两年无故不提交备案、不参加活动或公益活动的,取消高级资格,证书降级为有效期5年的普通资格证。
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被投诉举报且查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降级或注销且五年内不得重考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