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高管”娶四个老婆生下2儿2女,被“老婆们”送进监狱:被判11年6个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海一男子冒充“银行高管”与4名女性保持婚姻或同居关系,因重婚罪和诈骗罪被判11年6个月。
案件背景与核心事实2019年9月25日,郑小姐向派出所报案,称其丈夫顾某(自称“银行高管”)诈骗其60余万元及亲属130余万元,资金去向不明。调查发现,顾某同时与4名女性保持婚姻或同居关系,并通过虚构身份和理由骗取钱财,最终被法院认定犯重婚罪和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顾某的婚姻与同居关系
郑小姐:2016年11月在香港登记结婚,育有一女。顾某以“银行高管”身份与其交往,婚后拒绝在上海领证,后被揭露同时与其他女性结婚。
麻小姐:2017年1月在上海登记结婚,育有一子,2019年3月离婚。麻小姐通过郑小姐的电话得知顾某的重婚行为。
糜小姐:2017年7月起与顾某以夫妻名义同居,育有一女。顾某从其处骗取80余万元,因未登记结婚,钱款被认定为诈骗所得。
李女士:2020年11月在广东登记结婚,顾某隐瞒过往婚姻史,婚前骗取其50万元。

诈骗手段与金额认定
目标选择:顾某利用“银行高管”身份,以恋爱、结婚为幌子接近女性,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等理由骗取钱财。
资金用途:诈骗所得近300万元全部用于澳门赌博挥霍。
法律认定:
糜小姐、郑小姐亲属、李女士的钱款被认定为诈骗(分别被骗80余万、130余万、50万)。
郑小姐和麻小姐的钱款未被认定为诈骗,因婚内财产未分割或公证,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无法以诈骗共同财产为由报案。
其他违法行为
挪用公款前科:顾某曾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欺骗同学朋友:以虚拟项目为由,伪造微信聊天记录,骗取合伙人30万元用于赌博。
法律判决依据
重婚罪:顾某在2016年至2020年间,与郑小姐、麻小姐登记结婚,同时与糜小姐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法律上的重婚。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近300万元)。
合并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案件启示
婚姻登记审查:跨地区婚姻登记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需加强核实。
财产保护意识:婚内财产未公证时,一方擅自处置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诈骗防范:对高收入身份、投资项目需多方验证,避免情感与金钱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