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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5年、2年

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5年、2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龙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吴某光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法院判令吴某龙分别赔偿孙卓父母、符建涛父母各42万元。

案件起源: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吴某龙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年仅3岁半的孙卓和4岁的符建涛,并将二人藏匿于吴某光的住处,随后分别交由同乡或亲属抚养。直至2021年,公安机关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及血液鉴定,才成功找回两名被拐儿童。

庭审情况:2023年4月7日,该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吴某龙首次承认拐走孙卓,但对具体细节声称“记不起来”,且庭审过程中态度平静,未表现出愧疚。吴某光则因在2021年9月27日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意图包庇吴某龙,被指控犯有包庇罪。

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5年、2年

拐骗儿童罪认定:法院认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庇罪认定:吴某光明知吴某龙实施犯罪行为,仍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考量: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表现,作出如下判决:

吴某龙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吴某光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民事赔偿:法院判令吴某龙赔偿孙卓父母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建涛父母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5年、2年

社会关注:该案引发了社会对拐卖儿童问题的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认为,现行法律对拐卖儿童罪的处罚力度不足,呼吁加重量刑以震慑犯罪。同时,案件也凸显了加强儿童保护、完善打拐机制的重要性。

寻子家长的支持:庭审当天,来自全国各地的寻子家长聚集在法院外,支持孙海洋一家。他们表示,只有严惩人贩子,才能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实现“天下无拐”的目标。

法律完善:该案再次引发了对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的讨论。未来,立法机关可考虑进一步细化量刑情节,提高对拐卖儿童犯罪的处罚力度,以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技术助力打拐:本案中,公安机关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及血液鉴定成功找回被拐儿童,显示了科技在打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未来,应继续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打拐效率。

社会共治:打击拐卖儿童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应形成合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