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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

房产税税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房产税税率

房产税税率根据计税方式及用途不同,分为1.2%、12%和4%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2%税率(从价计征)依据房产计税余值征税,适用于自用类经营房屋。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原值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通常在10%-30%之间。

特殊情形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按房产余值缴纳;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缴;

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房产原值缴纳。

容积率调整:若宗地容积率低于0.5,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建筑面积×2×单位地价。示例:某工厂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地价1万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容积率=8000/20000=0.4(低于0.5)。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8000×2×1=16000万元,全年应纳税额=16000×(1-30%)×1.2%=134.4万元。

12%税率(从租计征)依据房产租金收入征税,适用于出租类经营住房。计算公式为:每次应纳房产税=每次租金收入(不含税)×12%

特殊情形

个人出租住房不适用此税率,按4%征收;

企事业单位向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减按4%征收。示例:某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出租房产,月租金8000元,全年应纳税额=8000×12%×12=11520元;若享受小微企业减半优惠,最终税额=11520×50%=5760元。

4%税率(特殊情形)

个人出租住房:自2008年3月1日起,不区分用途,按4%征收;

企事业单位出租居住用房: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征收。

其他关键要点

自建房屋:建成次月起;

委托建房:验收手续次月起;

购置新房:交付使用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权属转移登记次月起;

出租/出借房产:交付次月起。

终止纳税:实物或权利状态变化的当月末截止。

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其他优惠政策按地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