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半夜敲门,北京黑中介“黑”了租客,更伤了北漂人的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北京“黑中介”主要存在恶意“洗房”、以“格式合同”克扣押金、巧立收费名目等套路。具体如下:
恶意“洗房”
套路描述:向租客声称隔断房被相关部门查处,其目的在于赶在下一个季度之前,将上一批租客清离,并安排下一批租客继续住进隔断房,重复操作,从中获利。原本是消除居住安全隐患、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的国家政策,却成为“黑中介”随意终止合同、暴力“洗房”的工具。
案例: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202号院某单元的马林,与租房中介签署了12个月的租房合同,然而只住了9个月就被要求搬离。中介称其租的房间是隔断房,被政府查处了,让他迅速搬离,且连押金和剩余的租金也没有退。马林提前一个月已交完下一个季度的房租,若因隔断房原因被迫搬走且中介拒绝退还押金和租金,租客相当于损失4个月的房租。

以“格式合同”克扣押金
套路描述:不规范中介与租客签订的合同并未在住建部门备案,这类合同有可能通过拟定不平等条款,对租客的要求明显严格于出租一方,增大租客违约的风险,看似有理有据,让租客“哑巴吃黄连”。
案例:
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京旺家园某单元的宋涛,房租5月7日到期,本想续租,但中介称续租要涨房价且重新交中介费,宋涛要求退房却被套路。退房当天,中介先以房屋脏乱为由要求其请保洁公司打扫,后又以瓷砖开裂为由要求其更换瓷砖,之后称距租赁期已逾期3天,按照合同,承租人违约,不仅拒绝退还押金,还要求赔偿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宋涛与地产经纪公司签署的合同中,承租人责任一栏列出10条违约责任,比出租人责任多出一倍,且10条违约责任几乎条条与违约金挂钩;而5条出租人责任当中,有3条给出了备注,对甲方要求相对宽松。
租住在通州区梨园镇某小区的李梅,与中介公司签署租房合同后不到2个月,中介称房东要涨房租,她要求退房,中介称退房前需先补齐合同中其他费用,否则拒绝退还押金。合同中除房租和押金外,还要求租客缴纳卫生费、治安费、垃圾处理费等若干费用,但未标注金额和具体计算方式。在李梅多次寻找中介并声称报警的压力下,中介只退还了600元押金,声称另外600元用来抵消杂费。
巧立收费名目
套路描述:刚刚以一个看似不高的价格签订租房合同,中介方马上就开始索要预交的电费、水费、网费,甚至还要收取钥匙押金、电卡押金、垃圾处理费、收视费、维修费、卫生费等,巧立各种名目行收费之实。
案例:
今年5月,海淀区法院曾公开审理地产公司4名中介因敲诈勒索多名租户而被判刑的案件。北京道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租客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以租户扰民、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要求租户搬离,若租户想继续租住,则要在合同外再补交高额服务费。
租住在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某单元楼的王琳,只住了不到1个月就搬走了,剩余租金和押金都没要回来。刚搬过去没多久,中介就过来收取取暖费、治安费等,不交钱就威胁、恐吓,甚至大半夜来敲门。王琳所租房子合同甲方并非中介机构,带她看房的人声称是某地产公司中介,收取了600元服务费,称可让她和房东签合同不用交中介费。签合同当天,王琳支付了5665元,包括3个月房租、押金、燃气费、预交水费、公共电费、网费等,此外合同缴费明细中还有钥匙押金、电卡押金、垃圾处理费、收视费、维修费、卫生费等,签完合同搬进出租屋后,中介就开始上门索要这些费用,实际交付费用合计超过7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