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水果店老板静默期营业被行政处罚,歇业的同时如何降低他们的损失?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截止9月11日内江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对此内江凌晨发布通告,通知全城静默。
因为内江此次疫情的源头尚不清晰,不确定性高,对此内江市政府希望全市民众配合攻克疫情难关。内江市目前持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每天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严格根据风险区划分,高中风险区采取风控管理分类,落实到逐步出户上门服务等,加强对于重点场所的管理,除了提供超市,药店经营性的场所以外,其他的场所一律不得营业。
但就在内江东新区实行经贸管理的第1天内,江东新区疫情防控中心发现一家水果店还在营业当中,于是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老板将店铺关闭暂停营业,却遭到了该该店老板的拒绝。疫情当前政府的命令就是命令,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当时内江市已经发布了通知实时静默状态,明确提出要求,除了药店商超农贸市场以外,其他的经营性场所都必须暂停营业,餐饮行业只能提供外卖禁止堂食,这样子来讲的话,这家水果店在实行静默管理的第1天,仍然正常营业,已经是不符合规定。这名水果店老板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此民警对于违法人员,吴某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我们都知道水果如果搁置几天很可能会坏掉,那么如何在歇业的同时降低他们的损失呢?
其实水果店老板的目的也并不是拒绝防御规定,他也只是想站在自己的立场,尽可能的减轻自己的一些损失。其实我觉得商超,农贸市场都可以正常营业的话,作为水果店的来讲,它其实也是属于居民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体系范畴。
如果考虑到这些原因的话,水果店,可以纳入居民生活的场所之一,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允许正常营业。
在营业期间一定要做好防御措施,这样既为了防疫做出了准备,也为自己减轻了一些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