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家四口含冤入狱”?警方通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邯郸“一家四口含冤入狱”事件实为因车辆剐蹭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四人因殴打他人致轻伤被依法判刑,不存在“冤情”。 具体案情如下:
事件起因:2020年5月6日,魏某阳及其父魏某甲骑电动车与史某的电动车在吕堤村口发生剐蹭,双方因口角引发肢体冲突。魏某阳的儿子(即魏某阳本人)被打住院的表述与警方通报中“魏某阳参与冲突”的事实存在出入,实际为魏某阳与史某互有肢体接触。
冲突升级:魏某阳的伯父魏某乙、外公李某国赶到现场后,对史某进行拦截、推搡和殴打,导致史某肋骨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魏某一方从最初的两人冲突演变为四人参与的群体性暴力事件。
伤情鉴定与法律程序:
史某的伤情经河北省本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轻伤一级后,魏某一方提出异议,警方委托河南省圣德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果仍为轻伤一级。
永年区公安局依法对魏某阳、魏某甲、魏某乙、李某国刑事拘留,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1年,永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四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均判处有期徒刑,目前四人正在服刑。
史某的处理情况:与魏某阳发生直接肢体冲突的史某,因参与打架被依法治安拘留。
案件关键点澄清:
“含冤入狱”不实:警方通报显示,案件经过完整司法程序,包括伤情复核、刑事拘留、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四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存在冤假错案。
网络传言与事实偏差:传播视频的妇女(系魏某阳亲属)质疑伤情鉴定和案件处理,但警方已通过两次司法鉴定确认史某伤情,且法院判决已生效。其“申请二次鉴定未获同意”的说法与通报中“已委托河南机构复核”的事实矛盾。
案件性质:本为简单治安纠纷,因魏某一方叫来亲属扩大冲突,导致从两人互殴升级为四人寻衅滋事,最终触犯刑法。
警方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