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3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3年山东省济宁市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主要依据《济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济政发〔2019〕7号),该政策文件自2019年公布施行至2024年一直有效,具体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住宅房屋: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公告之日同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非住宅房屋: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公告之日同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5年(含5年)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提高10%的标准给予补偿;
5—10年(含10年)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提高15%的标准给予补偿;
10年以上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提高20%的标准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