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23年11月19日起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之后取消上浮,同时废止原相关通知。
上浮期: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浮0.43元/立方米。此调整基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要求,旨在应对市场供需变化或成本波动。
恢复期:自2024年3月16日起,取消价格上浮,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此举体现了价格调整的阶段性特征,兼顾了冬季供暖等特殊时段的需求。

执行要求与保障措施
企业责任:各燃气企业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调整销售系统,确保价格公示透明,并维护市场秩序,避免价格欺诈或哄抬行为。
供应保障:企业需加强气源调度和管网运维,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同时确保非居民用户用气稳定,避免因价格调整引发供应中断。
废止旧规与政策衔接
废止文件:自2023年11月19日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2〕1420号)停止执行,新政策全面替代旧规。
衔接说明:新政策明确了价格调整的起止时间,避免了政策空档期,确保用户和企业的权益平稳过渡。
价格表与特殊规定
价格表内容:调整后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用户类型分类制定,具体标准见附件表格(单位:元/立方米)。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用户类别的价格,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参考依据。

特殊规定: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10元/立方米,不受本次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影响,体现了对民生用气的优先保障。
政策背景与意义
联动机制:本次调整依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该机制通过动态调整价格,反映市场供需和成本变化,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季节性特征:冬季为用气高峰期,价格上浮可引导企业增加供应,同时缓解成本压力;春季后取消上浮,有助于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经济复苏。

总结:北京市通过阶段性上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平衡了市场供需与成本压力,同时明确企业责任和供应保障措施,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废止旧规和发布价格表进一步增强了政策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