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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分享(6)| 国发【2019】3号文解读及全国各地落实情况

系列分享(6)| 国发【2019】3号文解读及全国各地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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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分享(6)| 国发【2019】3号文解读及全国各地落实情况

国务院于2019年发布《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旨在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创新监管,培育综合保税区的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综合竞争新优势,旨在推动综合保税区成为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意见》围绕五大中心发展目标提出21项任务举措。其中,旨在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的政策包括:积极稳妥地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提前适用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允许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以及促进内销便利等措施。这些举措旨在帮助企业对接市场,释放产能,减少通关成本,以及吸引研发企业入驻。在打造研发设计中心方面,政策内容包括促进研发创新、建设创新高地、优化信用管理、支持医疗设备研发等,旨在推动区内产业从加工物流为主向保税服务为主转变,吸引高质量企业入驻。推动贸易便利化,打造物流分拨中心的举措包括简化进出区管理、便利货物流转、试行汽车保税存储、促进文物回流等。这些措施旨在降低制度性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吸引进口汽车企业开展保税仓储、展示业务,以及优化文物及艺术品的入区监管模式。为延伸产业链条,打造检测维修中心,政策内容涉及开展检测维修、支持再制造业、创新监管模式等,旨在满足区内企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全球维修业务需求,推动再制造产业在区内发展,以及提升通关效率。在培育销售服务中心方面,政策内容包括发展租赁业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以及支持期货交割等,旨在推动融资租赁业态的规模化发展,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支持服务外包类企业入驻,以及实现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意见》还推动创新制度的推广,包括支持综合保税区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以及扩大自贸区改革创新举措的适用范围,以优化通关环境,促进区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在具体实施方面,多个综合保税区如成都高新综保区、郑州新郑综保区、威海综合保税区、浦东机场综保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等,通过实施上述政策,实现了企业业务的高速增长、政策功能的创新完善、特色产业的加速聚集以及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