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科长上班直播带货 纪委回应 这是咋情况?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一副科长上班时直播玩游戏、带货卖酒,还多次谩骂疑似举报者,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近日,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一副科长被曝在上班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直播玩游戏和带货卖酒。
该副科长在直播过程中,多次对疑似举报者进行口头谩骂和爆粗口,行为极其不当。

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直播活动,不仅违反了工作纪律,也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
如果直播带货属于营利性活动,那么该副科长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公职人员不得经商的相关规定,如《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禁止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

该副科长声称直播带货是为了还钱,因为之前帮朋友在银行担保了数十万。然而,这一动机并不能成为其违反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借口。
有细节显示,该副科长在直播带货前已被单位领导和纪委部门谈话,且群众也曾反映过此事。但他仍然我行我素,甚至在直播时对疑似举报者进行谩骂,这反映出其对群众监督的漠视和可能的威胁报复心态。
该副科长可能存在“59岁现象”的心理,即认为自己快退休了就可以为所欲为或趁机捞一把。

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将对副科长直播带货的来龙去脉进行一探究竟。
调查还将梳理该副科长是否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以确保公正回应社会关切。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更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地方官员进行公益性质的直播带货是值得鼓励的,但必须确保不掺杂私利,不模糊公与私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