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北京户口的8种途径,看你适合哪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获得北京户口的常见途径有以下8种,不同途径对申请人的条件要求各异,具体如下:
应届生落户
用人单位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引进毕业生年龄:原则上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毕业生身份认定: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引进项目计划单列情况:
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高精尖产业,“两区”建设重点落地项目等企业,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计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以及按照国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
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工作落户
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选择此类单位机会较大,一般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人才引进
使用对象:优秀人才、科技创新人才、文化创意人才、体育人才、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人才、金融人才、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人才、高技能人才。
引进人才年龄限制及家庭条件:
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留学生落户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积分落户
同时满足条件:
持北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教育背景指标积分标准: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投靠落户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残疾人员夫妻投靠(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
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再婚人员投靠的,结婚时间、年龄参照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条件办理。
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
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不满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参照夫妻投靠入户政策办理)。
父、母因单、对调工作户口迁京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因招工、招干、接班顶替、复转军人户口迁京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在国外或港、澳、台留学、工作期间生育的子女,父、母已回京入户;父、母因小城镇户籍政策户口进京满5年的,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因私企人员入户政策,户口进京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大学生毕业分配户口进京,遗留在外省市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符合受理条件第1条、第2条,父、母进京时隐瞒婚姻及子女情况,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请投靠的,父、母户口须进京满5年以上。
劳模落户
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随军落户
2011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相关意见,放宽军属随军政策:
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
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